烟花是那种做起事来
就忘了时间的人
但因为一直坐在电脑前工作
又很少运动
让身体变得不那么健康了
医院
视疲劳、腱鞘炎、腰扭伤……
上周还卧床养病了一周
今天终于回到岗位上跟大家见面
各位宝宝们可千万不要跟烟花一样
不管是做什么工作
都要注意一下
以免得了职业病或者受伤
如果不小心受了工伤
记得享受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哦
日前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就发布了
《关于调整年度我省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调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且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元、元、元、元。
图源:摄图网-
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元/月的,按照元的标准发放;年内首次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也执行“托底线”标准,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元/月的,自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元标准发放。
生活护理费调整生活护理费按照普遍调整办法和特定人员调整办法实施。
普遍调整办法分两类地区进行调整:
一类地区是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广州、深圳及省本级(执行广州市参数),其年度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至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50%、40%、30%比例发放,其中职工平均工资采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口径,广州、深圳分别按元、元计算;
另一类地区是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其他19个地市,统一按照年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元为基数调整发放,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分别为.4元/月、元/月、.6元/月、.2元/月。
图源:摄图网-
特定人员调整办法:按照普遍调整办法调整的生活护理费标准比其调整前享受标准降低的极少数人员,作为特定人员暂不按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改为在其原享受标准基础上一级至四级生活护理费分别加发元/月、元/月、元/月、元/月,确保每名生活护理费享受人员均有提高。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
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且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加发元,但属于工亡职工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则每人每月加发元,属于工亡职工配偶且是孤寡老人的则每人每月加发元。
图源:摄图网_
以年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市有多个标准的按就高原则确定)作为“托底线”标准,如果调整后仍低于所在市“托底线”标准的,按照“托底线”标准发放。年内首次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也执行上述“托底线”标准。
五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对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于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享受且年1月1日起仍继续享受的伤残津贴,其用人单位可以参照本通知相关办法予以调整(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调整额可参照分别不低于元/月、元/月的标准)。
图源:摄图网_
此外,基本养老金低于原伤残津贴的人员需予以补发差额的,以年调整后的同等情形应发伤残津贴标准减去同期调整后的实际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
确保待遇发放到位本年度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预计惠及全省工伤人员约3.23万人,所需资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渠道予以保障。其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图源:摄图网_
深圳职工不幸发生工伤时
应到深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
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伤情稳定后
及时转往深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那产生的住院费用
怎么申请工伤医疗记账呢
申请条件参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受伤职工在深圳市参保且已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治疗(延长医疗期、工伤复发、医疗依赖等情形);
3.记账费用必须是在深圳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4.工伤案件不涉及第三方责任。
图源:酷吧
办理情形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或在延长医疗、工伤复发或医疗依赖期内入院治疗时,若案件不涉及第三方责任,可直接在深圳市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办理工伤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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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情形,无法直接办理记账的,医院、深圳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页或窗口办理(申请材料:入院通知书/证明)。
图源:摄图网-
平时咱们说工伤保险说得比较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什么疑问呢
欢迎来留言区提问
小编会尽量多回答大家的问题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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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工资涨1毛
小编有话说
烟花希望
咱们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谁都用不上这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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