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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辖区群众服务一方平安
——记滕州法院姜屯人民法庭
姜屯法庭位于滕州市西郊姜屯镇政府驻地,辖区面积84.7平方公里,83个行村,大约8.9万人。法庭现有正式干警4名,其中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1名。主要审理本辖区的民商事件,近三年,年均审结各类案件余件。其中,年,结案率达96.98%,一审服判息诉率94.86%,平均办案时长37.64天,各项质效指标均居全院前列。
近年来,姜屯法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优化案件审理质效,预防化解纠纷能力逐渐提高,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工作作出了有益贡献。
一、建设高素质审判团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姜屯法庭一直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干警不断加强素质教育,从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信等环节入手,通过学以立德、学以修身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以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
法庭的前任庭长董长华同志,作为当时滕州市人民法院唯一的基层法庭女庭长,带领姜屯法庭获得数项荣誉,将姜屯法庭打造成了模范法庭。
王成振同志作为员额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与人为善,处事低调,肯担当,长期超负荷运转,经常性加班加点,他对待每一起案件都抱着极其负责任的态度,从不因为案件标的小、案情简单而慢待一个当事人。王成振同志连续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滕州市劳模等荣誉,更是在年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在法庭工作时间已近20年的杨静,是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有时开玩笑她会说她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姜屯法庭。她的工资不高,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班来回几十里,但她的工作却是极其的认真负责。多年的庭审记录工作导致了腱鞘炎,她的右手手腕僵化,严重的时候动一下都很困难。带出来了新人,她也没有丝毫懈怠,认真学习新的办公软件、电子送达系统、电子卷宗生成及推送。有她在,法庭的卷宗质量总是好的,在最高院和省法院下发了新的卷宗目录之后,她第一时间对着文件认真研究,整理出来了最新的常用目录,再难再厚的案卷到了她手里总是能够整理的井井有条。
聘用制书记员平凡年9月份来到姜屯法庭后,迅速适应了工作,经常一开庭就是一天,中午不要说休息时间,有时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作为法庭唯一的法警和驾驶员,王亚军大部门时间都是在送达的路上。很多案件的当事人白天都在外打工,所以节假日和晚上送达成为了在所难免的,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他始终在路上,跑遍了姜屯镇的各个村落。
法庭的门卫杨师傅,已经60多岁,坚持以庭为家,工作认真负责,法庭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的干干净净。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杨师傅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他对来访的当事人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进行登记……
法官助理耿晓作为庭里唯一的年轻助理,承担着法庭的各项琐碎工作以及保全工作。
姜屯法庭就是一个大家庭,大家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营造了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根据法院提质增效的要求,做好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认真学习和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进案件简繁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年度诉讼案件调撤率为62.98%,平均办案天数为37天,比全院低47天。
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全面”,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接工作格局
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中特有的一项制度,调解不仅有利于减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还能在和谐的气氛下化解矛盾,有利于案件的自动履行和后期执行,节约诉讼资源。姜屯法庭全面贯彻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倡导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和判后回访工作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我庭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便民服务区,不让群众多跑路,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市法院系统中,我庭案件调撤率处于领先水平。与此同时,我庭结合实际,积极顺应“构筑民调大网络,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思想,在工作中,法庭干警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民政部门联系,在几十个行政村建立民调组织调解网络,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建立起了83个行政村和数十家辖区内企业的联合调解机制,从而使一些基层纠纷得以在乡村化解,积极推动“无讼村庄”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织密民生司法保护网,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效,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这些小案件、小纠纷不及时处理好,有可能酿成大矛盾大纠纷,甚至会引发信访问题。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一个案件解决不好可能就会影响几个家庭的生活,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姜屯法庭特别注重调解工作,诉前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和好的不再转入立案程序;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尽快送达,在庭前及庭审过程中也要做好调解工作。我们始终特别注重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结合道德和法律,张弛有度。在年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且各自有孩子,婚后生育一子,仅三岁不到,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是都不愿意抚养孩子,书记员杨静在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原被告仍未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联系其家中长辈及所在村居的调解员一起靠上去,耐心细致的对原被告说服教育,通过各方合力,原被告终于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在另一起家庭纠纷案件中,一对姐弟的爷爷奶奶将这对姐弟的亲生母亲单某起诉到了法庭,姐姐13岁,弟弟仅有9岁,姐弟俩的父亲在冷库上班时意外死亡,冷库的老板给予了9万元的补偿金。姐弟俩的爷爷称单某带走了这笔款项并改嫁,老两口已经70多岁,两人依靠种地的微薄收入养活两个孩子。得知这一案情后,我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单某的银行账户,发现其账户上有6万元的存款,在网上采取冻结措施后又去银行网点再次查询确认。立案后,单某的手机号始终打不通,法庭工作人员到民政部门查询其婚姻登记情况后,到其现在的丈夫赵某所在村庄找人,村里的工作人员反映赵某一家已经举家到外地打工,无法联系。在无法找到当事人,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僵局中,承办法官王成振通过几年前的一起案件找到了赵某的联系方式,经过努力,终于通过赵某联系到了单某,在承办法官的多次电话沟通下,单某来到了法庭说明情况,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
类似的案件,在姜屯法庭还有很多。一直以来,我们着力践行习总书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多元纠纷化解大格局,依托党委政府,深入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为镇域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的力量。
三、践行人民至上工作理念,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
姜屯法庭的主要司法服务对象是乡镇的农民和企业。为审判辖区的农民群众服务、为乡镇的农村工作服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是姜屯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法庭所有工作人员,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和服务社会大局的宗旨意识,依法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注意工作态度、方式方法,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面对有困难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因人、因事、因时,运用最便捷、最乐于被群众接受的程序,为当事人服务。
在一起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中,李某生前系某公司职工,上夜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和李某所在单位共赔偿其亲属死亡赔偿金和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共计67万余元。因分割该款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父亲李某某被李某妻子刘某诉上法庭。开庭前,李某某带领亲友等十余人到庭,与刘某发生激烈争吵,一个家庭内部纠纷逐渐上演为一场赔偿金争夺大战。为了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办案人员意识到本案不能通过简单的下判了事,要想办法尽最大可能做到消除双方矛盾,缓和家庭关系,让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得到重生,于是,姜屯法庭全体办案人员积极展开了调解工作。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加之态度都很强硬,给案件调解带来了极大难度,且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多次变更、反悔,但办案人员并没有灰心,而是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一方面向双方释明现行法律,关于死亡赔偿金分割原则,并告诫被告,应体谅原告孤儿寡母生活的困难,提醒双方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考虑如何将孩子抚养长大。同时,积极发动在场当事人的亲属、委托代理人共同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在全庭工作人员四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及儿子分得赔偿款43万余元,李某某分得赔偿款及处理事故费用24万余元,刘某也从坚决不允许探视到当场表示,同意李某某定时探望孙子。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场亲人争夺赔偿金纠纷圆满被成功化解,使一家人重归于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庭每年都要办理百余件财产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有时是一种手段,特别是在案情比较清晰的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人和担保人大部分都是亲属关系,有时采取保全措施能够给当事人施加压力,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财产保全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尤其要快,大部分案件在立案当天就能够通过执行流程系统进行网络查控。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后,被查封的房子急着过户,上午十点来到法庭申请解封,承办法官当场做出裁定书,下午一点半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上班就去办理解封手续,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去办理查封、冻结或者解除保全措施业务时,其他部门的人会问你们这样查封完,过几天就来解除,不嫌麻烦吗。我们会说只要能够促进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再麻烦的工作都要做,再简单的工作都有意义。
平常加班加点开庭的例子还有很多,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总是想着让当事人少跑一趟,只要能够将案子办好,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自己多受点累,辛苦点加加班没有关系,真正的做到了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位领导!同志们!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司法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工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和环节,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姜屯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庭干警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成绩。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年被枣庄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年被枣庄工会授予枣庄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年被滕州市妇联评为滕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庭原来的人走了,新的人又来了,姜屯法庭一直都在那里,为老百姓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的传统还在那里。法庭办公楼楼顶飘扬着高高的五星红旗,传承着公平和正义。新时期对于法庭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相信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领导的关系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拼搏努力下,姜屯法庭能够更好的提升工作水准,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扬帆远航,再创辉煌!
枣法之光
原标题:《滕州法院姜屯法庭:心系辖区群众服务一方平安》